8月18日晚,溆浦交警開展“夏季”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,查處一起無證酒駕交通違法行為。
20時10分許,大隊民警在轄區(qū)祖師殿鎮(zhèn)荷葉社區(qū)執(zhí)勤時,發(fā)現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駕駛人未戴頭盔,便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,車輛停下來后,民警聞到一股很濃的酒味,懷疑駕駛人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,于是要求其配合民警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,結果為54mg/100ml,屬于酒后駕機動車。經查詢,駕駛人舒某明沒有取得駕駛證的記錄,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行為。
民警當場對舒某明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,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對其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、未佩戴安全頭盔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50元,扣留機動車的處罰。
溆浦交警提醒:酒駕零容忍,酒駕是“高壓線”。各位駕駛員要牢記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的警言,千萬不要抱著僥幸酒駕上路,一旦被查,將會面臨法律嚴肅處罰。
(全媒體記者 舒祎 通訊員 王泓靖)